| 今天是: | |
2010年高考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的18条变化
1.按《指导方案》要求对高考文化科目单科考试成绩位于全省前万分之一的三本线以上考生,增加一次投档机会。即上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在本科一批平行志愿投档前,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上其他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提高一个批次按志愿提前投档一次。对这一规定,有如下几点必须弄清楚:一是必须清楚投档时是按专设志愿,而不是按“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为规避风险,消除这一措施对考生正常志愿填报产生的消极影响,给考生提供更多的选择机会,我们调整了《指导方案》中按“平行志愿第一顺序学校投档”的要求,改为单独填报志愿,由考生选择是否填报或填报哪所学校,然后根据该志愿提前向学校投档一次。二是必须清楚“录取与否由高校决定”。这一政策的本意在于让单科成绩特别优异的考生能够被录取,逐步形成让某一方面突出的人才脱颖而出的多元化录取机制。但是,招生院校特别是外省高校对这一政策是否认可还会有一个过程,且还要尊重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所以,要让考生知晓这一志愿填报的风险,明白这只是增加一次投档的机会,要享受这一政策,应事先了解高校对这一政策的认可度。三是必须清楚录取单科成绩优秀考生时,外省高校必须使用机动计划,省内高校可以使用机动计划或预分计划。也就是说,外省高校即使认可湖南的这一政策,如果没有机动计划也不能录取。四是必须清楚科目的界定办法。我们已明确按试卷定科目(即同一试卷为一科),即按语文、数学(文)、数学(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六科确定科目,这样对考生更加公平。五是必须清楚单科成绩优秀考生的基本条件。即考生的高考成绩(含优惠分)要达到本科三批(B)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且其某一科目的考试成绩位于该科目报考人数的前万分之一(按四舍五入办法取整)以内(含最后一名的同分考生)。
2.调整了独立学院录取办法。今年本科三批独立学院录取拟分A、B两段进行。本科一批院校主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A段录取,本科二批院校主办的独立学院安排在B段录取。学校的征集志愿次数拟由原来的两次调整为一次。在操作上,实际相当于多了一个录取批次。
3.将我省去年招生文件中“各高等学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该校同批次录取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调整为“各在湘高校非艺术类机动计划必须在同批次录取结束前完成,艺术类机动计划和外省高校机动计划必须在同层次录取结束前完成”。大家必须明白,这不是恢复“点录”。机动计划的录取仍然坚持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办法录取,这样,我们将在不违背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原则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延长机动计划接收时间,能争取到更多的外省院校机动计划。
4.将去年我省招生文件中“农林、航海、地矿等本科院校以及我省1999年以来新升格的本科院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在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批次线下考生不填征集志愿,降分投档以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志愿为依据)”调整为“农林、航海、地矿等外省本科院校以及在湘高等学校(含本科院校、高职高专学校)在生源不足时,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内降分投档,降分投档以考生填报的最后一次征集志愿为依据”。今年,生源不足的省内学校均可参与降分投档。这样,既能最大限度地帮助民办本科院校和高职专科院完成招生任务,又能满足广大学生的上学愿望。
5.规范信息公开公示。今年教育部在招生工作文件中专门设置了信息公开公示一章,从公开的基本内容、具体方式、起止时间、举报渠道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我省也在今年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对公开公示作了具体要求。在公示的内容上,明确了各县(市)招生办和中学要分别在其所在地公示本县(市)、本校享受照顾政策类别及具有相应资格的考生、以及高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考生等名单。各高校要在其网站上公布本校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录取结果查询办法,公示取得本校特殊类型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在公示的时间上,要求县(市)招生办和中学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当年8月底。此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考机构、有关高校、中学要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还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单位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及时调查处理,以保障“阳光工程”的进一步落实。
6.扩大自主招生和单独招生试点高校。我省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指导方案提出了“进一步扩大自主招生试点”和“扩大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的意见,已获教育部批准。经招委会研究决定:今年我省自主招生试点院校增加湖南师范大学,其试点规模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总规模的2%;单独招生试点学校由原来的五所扩大到省属八所省属示范性高职院校(包括湖南科技职院、长沙商贸旅游职院、湖南安全职院、怀化职院、湖南环境生物职院、湖南艺术职院、湖南工艺美术职院、湖南大众传媒职院),试点规模控制在学校当年招生规模的10%以内。
7.外省院校本科艺术专业(除独立设置艺术本科院校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其他院校艺术专业)的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由二本线的60%调整为65%。
8.扩大了考生《诚信承诺书》的内涵。在原有只“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的基础上,增加了“承诺本人在报名、填报志愿、录取等阶段提供的证明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考生虚报、隐瞒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的,将受到取消考试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的处理。
9.增加了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的相关内容。这是今年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
10.按照《指导方案》的要求,将今年应届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纳入考生电子档案,供高等学校录取时参考。
11.调整了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职院校的特殊专业降分投档的时间及依据。投档时间由原来的“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后进行”改为“在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时进行”。投档依据由原来的“考生高考成绩公布后第一次填报的高职专科批志愿”,改为“考生第二次高职专科批征集志愿”。
12.将所有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按统一的要求纳入了违纪处罚范围。以前在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中舞弊的考生,只取消其相应考试成绩和艺术考生录取资格,而从今年起,这类舞弊均要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情节严重的,还要给予下一年度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
13.将高级中等学校纳入了违规处理范畴中。教育部在今年的违纪处罚条例中增加了对中学违纪行为的处理。即对招生院校和中学一视同仁,使对中学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的处理有了依据。
14.增设了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招生录取志愿栏。从近年的情况来看,同时符合多所学校或多个类型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条件的考生越来越多。为尊重考生意愿和便于操作,我们对这两个类型的招生单独设置了一个志愿栏,录取时按考生所填志愿和学校拟录名单进行投档。该栏设一个学校志愿和六个专业志愿,并设置专业服从志愿。
15.增加了平行志愿及相应批次征集志愿个数。今年本科一批至本科三批、高职专科批均将按《指导方案》要求,设置五个平行的学校志愿,相应批次征集志愿也均设置五个平行的学校志愿,以进一步降低考生填报志愿的风险。
16.调整军事院校招生调剂志愿设置。将军事院校志愿中的调剂志愿由原来的分类“服从”和“不服从”两种选项,调整为“指挥类服从”、“非指挥类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服从”、“指挥类非指挥类均不服从”四种选项,以解决指挥与非指挥类类别间生源与计划不平衡的问题。
17.减少了一个本科提前批非军事院校志愿。即由原来的三个学校志愿改为两个学校志愿(分一、二志愿),以方便考生更有针对性填报志愿,并提高外省院校艺术专业录取的工作效率。
18.恢复本、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同步的做法。应该肯定去年我省实行本、专科分段填报志愿,生源的有效性得到了提高,但今年生源剧减,如果仍然实行分段填报,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六月底,专科志愿填报时间在八月初,时间相差太长。为避免等候时间长而造成一些生源的流失,今年恢复往年的做法,实行本、专科志愿同时填报。
另外,关于今后政策的调整,有两项已经招委会研究决定,拟于2013年开始调整。一是省内高校招收的艺术特长生的文化要求由现在的“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以上”调整为“高校投档线下20分以内,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二是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个人项目前6名的队员或集体项目前3名的主力队员(运动项目必须符合我厅规定),在报考当年经省统一测试合格者的优惠加分由20分调整为15分。这两项政策的最终调整办法按近期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
| Copy Right © 2005-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祁东县教育局 备案:湘icp备05002967号 |
| 主办:湖南省祁东县教育局 承办:祁东教育局信息中心 衡阳商友网络 | 监督投诉电话:0734-62644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