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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 东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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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教通[2010]24号
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衡教通[2010]40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08]79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10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祁东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学业水平考试”)在县学业水平考试协调领导小组和市学考办统筹领导下,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教育局设立祁东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学考办),办公地点设基础教育股,具体负责本县学业水平考试各项管理和考评工作。
二、工作安排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自4月1日组织报名开始启动,各普通高中学校要根据各阶段工作内容,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对考试的各项工作进行周密部署和安排。
(一)正考
1、报名
(1)报名对象: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09]13号,以下简称《学籍管理办法》)规定,2008级普通高中在籍学生均应报名参考。
(2)报名时间及程序:4月1日至15日,各普通高中学校在审查学生报考资格、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并汇总后,按照“湖南省普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考试管理系统”)要求,并根据隶属关系通过考试管理系统将所有考生信息一次性上报县学考办(联系人:邹世成,电话:6259616)。4月19日前,县学考办将对所辖学校考生报名信息进行复核、汇总并报市教育局。考生信息一经上报,不得更改、删除,逾期一律不予补办报名手续。
(3)报名费缴纳:考生在办理报名手续时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14元/科缴纳考试报名费。学校收齐考试报名费后全额上缴到县教育局财务室(帐号另行通知,须注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县教育局在4月23日前将上交省市部分一次性转付到省市指定的财政专户(注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费”)。
2、组考
(1)职责分工:学业水平考试组考工作要严格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细则》(以下简称《考务工作细则》)要求组织实施,市、县和学校分级负责。
(2)考点设置:考点原则上设在高考考点学校,各考点在县学考办领导下具体承担组考工作。考点的组织管理、机构设置等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执行,并对组考所需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添置和检修,确保考试期间正常运转。
(3)考务培训:县学考办和相关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分层负责对所有参与考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
(4)保密要求:县学考办和相关学校要按照《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加强各个环节的保密工作,重点要加强保密室设施设备的建设,确保达到规定要求。
(5)特情处置:县学考办和相关学校在考试期间要加强值班,及时了解各考点组考情况,做好应急处理工作。对因自然灾害、学生患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考试的,要及时将有关情况逐级报省学考办备案,并作为补考报名的依据。
3、考试科目及时间
(1)考试科目:全省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和地理等9个科目,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
(2)考试时间及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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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上 午 |
下 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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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8︰00 — 9︰30 化学 10︰20—11︰50 |
语文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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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8︰00 — 9︰30 生物 10︰20—11︰50 |
数学 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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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8︰00 — 9︰30 物理 10︰20—11︰50 |
外语 15︰00—17︰00 |
(1)报名对象
2008级学生正考成绩有1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均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2)报名时间及方式:9月1日开始,学校组织本校学生补考报名,在考试管理系统中填写补考报名相关表格后,通过系统报县学考办。9月6日前,县学考办汇总本辖区高中学校补考报名情况,报市学考办审核。
(3)补考报名费:未报名参加正式考试的学生参加补考时,按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考试报名费;已参加正式考试且已缴纳考试报名费的免缴补考报名费。
2、补考时间及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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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上午 |
下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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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8︰00 — 9︰30 化学:10︰20—11︰50 |
语文: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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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8︰00 — 9︰30 生物:10︰20—11︰50 |
数学:15︰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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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8︰00 — 9︰30 物理:10︰20—11︰50 |
外语:15︰00—17︰00 |
4、评卷时间:补考由市学考办统一评卷,评卷时间为
5、成绩录入:
(四)综合考查
1、综合考查在高中三年一期期末以前完成,由市学考办负责统一命题和制卷,学校组织实施,市县学考办督查。
2、各高中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综合考查实施方案,并报县学考办备案。
3、县学考办将加强考查工作的考风考纪管理。在考查的组织、成绩评定、安全防范等工作中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综合考查的信度和效度,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学业水平考试是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和高校招生录取制度改革、促进素质教育全面发展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社会关注度高,影响面广。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心部署,规范操作,整体协调推进文化考试、综合考查等各方面工作,确保学业水平考试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二)要确保安全。各校要根据学业水平考试相关文件和《考务工作细则》要求,制订好组考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重点要就试卷保密、考生安全、考风考纪建设等工作建立层层责任制,努力实现无失(泄)密、无安全事故、无重大舞弊行为的“三无”目标,确保考试安全万无一失。
(三)要精细管理。从发文之日起,启动“2010年祁东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目标管理考评方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目标管理考评方案要求,联系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量化工作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注重每一个细节,将各个工作环节落实到位,高质量完成学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任务。
下载附件:
2010年祁东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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