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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 东 县 教 育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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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教通[2009]11号
祁东县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高紧急情况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处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全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顺利进行,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领导,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
为切实加强我县学校饮食卫生安全和传染病预防工作的领导,县教育局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曾志任组长,分管副局长肖禄元任副组长,谭刚桥、刘祥明、宋开勇、陈小平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宋开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县学校体育卫生保健所,联系电话:13973432870(宋开勇)。
领导小组职责:一是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研究拟制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因学校饮食卫生和传染病可能导致不稳定因素事件的发展动态并及时通报。三是组织力量快速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做好临时指挥和指导善后处理工作。四是及时、准确、全面地上报情况。
二、报告程序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确保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渠道畅通。学校(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属学校应立即报告县教育局及县卫生部门;乡镇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报告乡镇中心学校和乡镇防保所,再由乡镇中心学校及时报告县教育局(电话:6264483)和县卫生部门。县教育局在接到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赶往出事地点,了解情况,处理事故,并在2小时内报告市教育局、县委、县政府和县食安委,同时及时续报事态的进展情况。各校各类紧急情况的报告必须及时、准确、全面、真实,不得漏报、瞒报、谎报,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学校、所在地、学生情况、发生时间、主要症状、学生人数等简要情况,如果怀疑与投毒有关,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三、应急处置及原则
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是统一指挥,快速应付,属地为主,分级负责,自救为主,各方配合。
县教育局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在获悉所辖学校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听取汇报,详细了解情况,并视情况作出指示,及时成立事故处理小组,指导学校紧急处置。
1、成立现场协调组。由有关领导和学校负责人组成,负责具体实施救治和分项善后处理工作。
2、成立现场抢救组。协调卫生部门对发病师生进行救治,对造成事故的原因进行调查,及时追踪了解发病师生的情况及中毒原因。
3、成立思想稳定、妥善处置组。妥善处理事件,严格控制消息发布,避免师生、家长不必要的恐慌,安抚好发病师生,稳定学生情绪,做好师生稳定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成立后勤保障组。组织人力、物力、财力,保障师生救治工作。
祁东县教育局
主题词:学校 突发卫生事件 应急预案
发:各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相关股室站所、民办学校
祁东县教育局办公室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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