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教育局机构
1.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劳动工资、生活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安排;负责全局性综合文字工作及重要文件起草和发文审核;负责文秘、图书、档案、保密、值班、议案提案办理、机关财务、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局中心组学习、党报党刊和教育报刊发行、文明单位创建等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后勤服务、计划生育等工作;协调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负责承办教育局对局直二级机构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协助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局直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进行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2.人事股
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编制、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职工的录用、调配工作;根据管理权限,管理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人事档案;组织实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和教师聘任工作,进行教师资格认定;会同有关部门承办本系统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初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负责中、高级教师推荐评选工作;负责局直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建设,考察、推荐和调配局直单位的领导干部;负责局直单位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支教工作;归口管理全县本科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制订全县本科生、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大中专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的调配派遣和档案管理工作。
3.基础教育股
综合管理全县的普通中小学教育、特殊教育和幼儿教育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实施“普九”和素质教育;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改革并负责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指导和管理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的德育、体育、艺术、劳技、科技、法制、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等工作;审定中小学教材、教学配套用书;指导全县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负责协调基础教育科研、教育技术装备等工作;按管理权限,负责全县学籍管理、组织初中毕业会考、招生和中小学相关竞赛活动;负责全县中小学生的英语、计算机、艺术考级等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各类学校及教育机构业务工作;负责省、市示范性中学的呈报、考核、审批工作;负责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检查、督促、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指导学校的校园文化建设。
4.计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标准化校舍建设;制定全县职业学校、中小学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局直单位基建、维修计划的制订和资金安排及有关基建数据的统计等工作;组织审核教育系统基建项目的预决算;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编制学校教育经费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局本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依法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筹集、使用情况及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统筹管理省、市、县拨付的教育经费和各种捐赠款;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和事业发展监测;指导全县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协调全县教育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指导教育技术装备工作。
5.审计股
负责对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财务计划或预算执行和决算,各项教育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基本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办学效益和校办企业的资产、负债和损益;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局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重大经济活动和大宗物资采购进行审计监督;指导全县教育审计工作。
6.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
综合管理与协调全县的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工作,拟定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发展规划与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教学改革和检查、评估等工作;归口管理全县职业学校、成人学校和大中专函授站;指导社会力量及厂矿企业举办的各类职业和成人教育机构的业务工作及职业证书的考试、发证工作;负责国家、省、市重点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呈报、考核及审批工作;负责各类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的评审工作及招生工作;指导职业和成人教育学校的设置、布局调整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协调职业和成人教育的科研与技术推广、仪器配备、生产实习基地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等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农科教的规划和实施办法,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按有关规定承办中等职业教育各类学校的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的审核、报批工作;为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职教政策法规理论研究,职业教育指导和督查相关社会服务;负责开展全县成人教育研究(农村成人教育、社区教育),推进各类成人教育教学的改革与发展;负责为全县成人教育提供咨询管理服务及相关社会服务;负责对全县从事成人教育工作干部进行政策法规及专业能力的培训。
7.纪检监察室
负责系统党内纪委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协助局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全县教育系统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负责查处本系统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负责治理全县教育乱收费工作;完成县纪委、县监察局、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及局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事项。
8.政策法规股
贯彻落实上级综治委有关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做出规划;协调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督促学校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及整改和矛盾纠纷的排查及调处工作,协助各有关业务股室依法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分析掌握全县教育系统治安状况,建立情报信息网络并及时上报;总结推广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学校安全工作典型经验,行使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建议权;办理上级交办的学校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有关事项;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全县教育行政执法;负责教育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工作;承办县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9.学校基建管理股
提供指导学校基本建设的工程设计、立项、招投标、签订施工合同等前置服务;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及项目工程验收;组织对学校建设工程的(预)结算审核;保管和提供学校基建项目的档案资料;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局直二级机构
1.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招生和考试工作的方针、政策与规定;参与拟订全县招生、考试政策;负责拟订招生工作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研究生报名和招生考试,普通、成人高校报名、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民办高校学历文凭考试,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剑桥少儿英语考试;参与广播电视大学注册视听生考试以及有关的计算机、专业证书和外语等级考试;管理自学考试的考籍工作;代省招生考试部门审核、发放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及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统筹管理并指导考点建设和考风考纪建设,处理考试中的偶发事件,配合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考试中的违纪舞弊事件;管理开发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和其它有关社会考试的信息资源;对外发布有关招生、考试信息;承担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教育教学研究室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基础教育方面的政策法规,研究基础教育发展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开展基础教育的教育理论和教学研究,提出改进基础教育的意见和建议,为教育行政部门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订全县基础教育研究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和推荐我县基础教育科研课题和成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研究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教改实验,总结、完善、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和实验成果;收集、整理、发布基础教育的最新情况、新信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编写相关教学参考资料和乡土教材;按照有关规定,归口管理并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3.教育技术装备站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教育技术装备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中小学各学科教学仪器、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和各功能教室的配置工作;负责以计算机为中心的信息技术教育和包括教育网络建设的现代教育装备工作;负责中小学学具的配备、供应工作;负责教育音像教材、电子教材、教学资源库的配置和供应工作;负责中小学实验教学、电化教学、现代教育技术标准的制订、执行和评估;负责教育信息网络建设和“校校通”工程的规划、评估;参与大宗教育装备的招标采购;对中小学学具的使用进行检查、指导;统一管理、使用教育技术装备经费;提供现代教育技术装备的咨询和技术服务;组织开展实验教学、电化教育、现代教育技术的研究、培训和评比、竞赛活动;推广教育技术研究成果。
4.勤工俭学管理站
负责拟定和实施全县勤工俭学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学校开展勤工俭学工作;组织和指导学校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负责全县勤工俭学工作队伍的管理、培训及全县勤工俭学统计工作;指导和管理局直校办企业;负责中小学学具的配备、供应;组织开展勤工俭学理论研讨和经验总结、推广活动;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民办教育管理办公室
归口管理全县的社会力量办学工作,拟定社会力量办学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规定;负责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考核、审批及年检、评估工作;负责学历教育、学前教育及其他文化教育的民办学校的设立、分立、合并和变更名称、层次、类别审批,民办学校聘任校长、变更举办者核准;负责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有关招生广告(简章)的审核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校园校舍、图书馆(室)、教育技术装备和师资队伍等方面的建设;协调处理社会力量办学中出现涉及全局性的有关问题;负责县社会力量办学协会日常工作。
6.学校体育卫生保健所
拟定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学校体育卫生教育教学工作和专业师资的有关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卫生宣传教育活动和体育卫生教育的教研工作,提供相关咨询服务;组织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常规体检和学生常见病防治,建立学生健康状况档案;协助卫生防疫部门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疫苗接种工作;组织全县性的学校体育竞赛活动,指导学校体育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协助组织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体育和卫生设备的评估、验收、考核活动;指导高中学校的学生军训工作及各类学校爱国卫生和绿化美化等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7.教育信息中心
负责指导、规范全县教育系统远程教育网、各类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中小学信息课程条件建设;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和县政府信息部门的批示精神,做好有关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县本级远程教育网的网络建设、维护、使用、信息采集、数据处理、多媒体制作、远程教学、有关管理及软件开发等工作;负责各学校校园网的开发、应用、经验交流以及评估;负责全县教育资源信息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提供网站技术服务;负责全县教育管理数据标准化评测的相关工作;负责县教育局办公网络的管理、维护、安全和保密工作;承担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8.中小学救助受援捐赠中心
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市、县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协调指导全县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联系会议交办的具体工作;承办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9.师训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的方针、政策,制订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计划,指导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和实施教师上岗前培训和教师的学历培训及继续教育(含信息技术、基础教育新课程、新大纲培训、考试)等工作,负责县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的考核、认定和培养工作;采集、发布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培训信息,归口管理和具体承办针对教师开展的各种讲座、讲学活动;负责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幼师及电大举办的师范类教育培训的业务工作;指导县教师进修学校工作;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学校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贯彻落实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和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四、祁东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主要职责是:代表县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以及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对学校的办学水平、教育质量进行评估,指导学校的工作;对教育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其人员编制在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调整。
五、教育工会
负责拟定全县教育系统工会工作规划及年度活动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对全县各学校教育基层工会的指导、检查、评估;负责指导全县各学校教育基层工会依法换届选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对学校基层工会领导班子进行考核、考察、上报、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全县各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负责对学校教育工会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抓好女工委员会工作;协调、承办市教育工会、县总工会的相关工作业务。